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考核监督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考核监督 第五十一条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将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 市政府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项工作汇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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