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鼓励社会评估机构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分析、研究和评估。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评估机构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研究。 鼓励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公益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监督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