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市政府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市政府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