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政策促进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政策促进 第四十一条 市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标要求及转变路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和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保护模式,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市政府对从事导向目录鼓励类的项目、重点项目或者实施转变增长方式行为的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市政府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导向目录鼓励类的工业项目可以采用差别化的地价管理政策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规定。 市政府应当完善土地整备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整备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