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2日第二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