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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