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九条 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和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学员开展循环经济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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