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应用场景 第四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数字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金融数字技术创新,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区。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数字金融创新,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新业态,完善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数字金融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保险、担保、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