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殡葬管理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