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海域使用规划管理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海域使用规划管理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域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其下设各派出机构承担海域使用监督管理有关具体工作。 沿海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海域管理相关职责,并协同市海洋主管部门加强海域使用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