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