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公共安全保障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公共安全保障 第六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及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城市道路重点路段安全的综合治理,强化交通安全设施的技术支撑,加强智能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意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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