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深圳质量建设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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