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深圳质量建设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深圳质量共建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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