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政府服务质量 第六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政府服务质量 第六十三条 全面推进政府服务质量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