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政府服务质量 第六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政府服务质量 第六十四条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直接管理、微观干预和事前审批,缩减审批范围;强化间接管理、宏观调控和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管理效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