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十三条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