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