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
第二十七条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七条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五条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六条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二十六条 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
← 查看《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