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风景区的范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范围为准,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并设立界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