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第五十八条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负有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
← 查看《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