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二章 监督检查分类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二章 监督检查分类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依法从事许可活动实施证后监督检查。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