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市发改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储备库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综合管理。市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建设、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