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行调查: (一)违法事实存在; (二)属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 (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