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体制机制保障

第六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体制机制保障 第六十八条 加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提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辖区居民的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