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就业促进 第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就业促进 第十八条 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多方合作的促进创业机制。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制度,完善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