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社区建设

第四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社区建设 第四十九条 加强社区建设,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社区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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