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市、区政府对企业研究开发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