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十三条 市、区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集中优势资源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鼓励高等学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本市设立研发机构或者实验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