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

第十二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 第十二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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