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条例 第三章 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 电力监管条例 第三章 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 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