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章 电影发行和放映 第四十三条 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章 电影发行和放映 第四十三条 利用电影片制作音像制品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音像制品管理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