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直销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再符合直销经营许可条件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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