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的,可以申请开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