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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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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地质矿产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07-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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