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