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