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九条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8-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