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