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科技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