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管理条例 第四条 稀土管理条例 第四条 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稀土资源。国家依法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6-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