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三章 创新发展
第二十条
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三章 创新发展 第二十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绍兴黄酒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在黄酒小镇、特色街区、主题公园等规划建设中融入绍兴黄酒历史文化元素。
鼓励和支持绍兴黄酒生产企业设立黄酒产品和文化展示中心,宣传和弘扬绍兴黄酒历史文化。
鼓励和支持绍兴黄酒生产企业设立黄酒产品和文化展示中心,宣传和弘扬绍兴黄酒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