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核准、决定加入或者接受的条约或者向国务院备案的条约,应当及时由国务院公报予以公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的条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