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1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