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二章 救助准备 第九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二章 救助准备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装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