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