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三十一条 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把节水作为推广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推动降低建筑运行水耗。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应当使用节水器具。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