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三十二条 节约用水条例 第三章 节水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发挥节水表率作用,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率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节水改造,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