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防火条例
第三章 草原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五条

草原防火条例 第三章 草原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五条 重点草原防火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成立草原防火指挥部,行使本章规定的本级人民政府在草原火灾扑救中的职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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