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

第九条

莱芜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 第九条 开展创建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城市活动。
鼓励钢结构及其部品配套企业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创建钢结构住宅产业化基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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